關于2024行車遙控器標準
發(fā)布時間:2025年-04月-08日 瀏覽:1277
C3.11.2 無線遙控 (1)檢查無線遙控裝置的設置是否符合本規(guī)程的規(guī)定。
(1)應當設有明顯的遙控工作指示燈;操作面板按鈕旁,應當清晰標識起重機械 的運動方向或者中文說明;
(2)應當設置一個單獨的、清晰可辨的能夠啟動起重機械上急停功能的急停開關; 無線控制系統(tǒng)對停止信號的響應時間應當不超過550ms;
(3)應當采取措施(如鑰匙操作開關、訪問碼等)防止擅自使用無線遙控裝置,并 且有措施防止起重機械對來自非預定無線遙控裝置的信號作出響應;
(4)每個無線遙控裝置應當帶有一個預定由其控制的一臺或者數(shù)臺起重機械的明 確標記;一臺起重機械具有多個無線遙控裝置時,應當采取措施以確保在給定時間內(nèi)
只有一個控制站允許工作;
(5)接收器受到噪聲干擾或者發(fā)生檢測不到高頻載波信號等故障時,應當在 0.5s 內(nèi)關閉所有輸出信號;
(6)電池電壓的變化不應當引起危險情況,如果使用電池供電的無線遙控裝置控制 一個或者多個可能有危險的運動,當電池電壓的變化超過規(guī)定的限值時,應當向操作者
發(fā)出清晰的警告;此時無線遙控裝置應當保持其功能直到起重機械脫離危險情況。